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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办事认真负责,为人诚实忠厚,拥有崇尚务实的法律观及对于专业的执着精神、深厚的法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维护当事人较大合法权益为己任,多次出色地完成当事人的委托,受到当事人的好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


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


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


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以房地产法律纠纷、民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商业纠纷法律服务为特色的民商事纠纷律师工作团队,并拥有多名相关专业的法律专家,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专业民商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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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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