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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律师。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房产仲裁房产诉讼实战经验,成员律师为人正派,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法律技巧能够刻苦钻研房产法律业务知识,善于总结经验,摸索规律,具备较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实战技能。

法律知识:

原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被告应诉后,法院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原告应依照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原告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原告应当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被告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


被告有权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如被告认为受理案件的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有权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对被告的管辖权异议做出裁定,如被告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则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如被告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被告如认为法院的裁定错误,有权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被告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依照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被告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审理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调查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法庭辩论结束后,如双方有调解的意愿,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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